市级动态

    关于对区、县(市)妇联 2012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2-12-04
    各区、县(市)妇联:\r\n\r\n  按照市妇联对区县、(市)妇联2012年工作目标责任状的总体要求,经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对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n\r\n  一、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定于2012年12月17日—12月25日\r\n\r\n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2012年市妇联与各区、县(市)妇联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共 8大项35小项。\r\n\r\n  三、考核方法:\r\n\r\n  1、自查。各区、县(市)妇联要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逐项进行自检自查,形成书面工作总结。\r\n\r\n  2、对标。妇联各业务处室按照各自职能负责与各区、县(市)妇联具体对标打分,办公室负责创新性工作、突出贡献和荣誉奖励工作项目的考核打分。\r\n\r\n  3、汇总。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综合各部室考核情况后,主要依据年初制定下发的《市妇联工作责任制目标实施方案》统一考核计分,对各区、县(市)妇联提出等级评定意见。区县(市)妇联工作目标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未达标,分别以区8个部门(单位),县(市)10个部门(单位)二个序列排出顺序。\r\n\r\n  4、奖惩。评定结果一是作为推荐妇女干部、推荐和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向区县(市)党委通报;三是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具体考核办法以《市妇联工作责任制目标实施方案》为准。\r\n\r\n  四、有关要求:\r\n\r\n  1、要搞好自检自查。各区、县(市)妇联要高度重视此次目标考核工作,要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r\n\r\n  2、要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区、县(市)妇联于12月17日前将责任目标工作总结和创新性工作、突出贡献和荣誉奖励的佐证材料上报市妇联办公室(没有的不报)。业务工作佐证材料上报对应业务部门,由具体业务部门负责对标。\r\n\r\n   市妇联办公室\r\n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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