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动态

    加强审判能力 尽职尽责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时间:2013-07-03
        2001年,道里区法院分别在民事审判一庭和三庭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合议庭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审判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障妇女权益。10多年来,妇女维权合议庭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000余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r\n    一、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审判能力\r\n    多年来,道里区法院始终加强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力量,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分别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设置合议庭庭长两人,审判员六人。由于审判实践中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些内容还存在理解或认识上的不同,为此,合议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保障妇女权益的审判措施,把维护妇女权益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沟通立案庭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女当事人,减、免其诉讼费用等。同时,合议庭不定期组织相关法律学习、总结案例、研讨疑难问题,并且对个案中存在的维权不力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提高了审理妇女维权案件的质量,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相关业务水平。\r\n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法律意识\r\n    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妇女维权合议庭组织庭内“蒲公英”宣讲员采取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妇女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她们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三•八”节、“6•26”禁毒日、“12•25“世界反家庭暴力日等节点,通过标语、条幅、广播、宣传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仅2011年,区法院”蒲公英“宣讲员活跃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屯、企业等为广大妇女群众宣传讲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共计3场、提供咨询服务20余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n    三、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谐\r\n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很难将感情纠纷理清,从证据推理上让双方当事人信服。因此,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关键在于调解,这就要求法官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耐心,尽量做到调解结案,使当事人自愿化解矛盾、履行承诺,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维权合议庭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保障妇女诉讼权利,认真贯彻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依法最大限度的保护女性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处理离婚案件中,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女方,男方对婚姻有过错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女方多分,尽可能将住房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财产分给女方。子女随母亲生活的,适当提高男方支付抚养费的额度。同时为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尽可能地化解矛盾,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r\n    四、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男女平等\r\n    今年来,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妇女的劳动权益关系到妇女个人生存的大事。因此,维权合议庭在办理案件中,始终注重切实保护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经对案件分析发现,雇主雇员间的劳动合同纠纷较为普遍。为此,维权合议庭依照相关法律,严格认定雇主在劳动关系中以结婚、生育、差别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侵害妇女劳动权利的行为,以保障妇女在工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方面的权利。同时对雇主进行教育,督促其遵守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改善工作环境并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婚外情、第三者插足、非法姘居等现象的出现,那些原本婚姻质量较差、家庭基础不稳固的家庭易发生暴力行为,一些当事人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影响,权益被侵害后,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致使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呈上升趋势。维权合议庭以保障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利为原则,依法运用审判职权,对以民事不法行为侵犯妇女的生命健康权等身体权利予以公正裁量;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对发现有实施家庭暴力、殴打、虐待女性家庭成员的,对男方予以训诫,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令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切实保护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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