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力推进哈尔滨市女干部工作创新发展
哈尔滨市加强女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
“区、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有条件的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争取配备女干部;市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和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中,特别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也可优先考虑选配女干部。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区、县(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这是全市加强女干部工作座谈会上下发的《哈尔滨市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切实加大女干部工作力度,大胆选拔任用女干部,提高女干部的配备比例的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工作的意见》近期将正式出台。这是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意见》和《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干部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女干部队伍,结合我市实际,为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而制定的最新规定,是指导全市做好女干部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女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女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各项事业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女干部的参政程度既是衡量妇女解放程度的重要标尺,也是衡量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程度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市委一直高度重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把做好女干部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作为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扩大选人视野,拓宽培养渠道,创新选拔方式,切实加强女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2012年12月,我市有10856人,其中,正副局级159人,正副处级2133人,正副科级4220人,科以下4340人。从女干部年龄结构看,35岁及以下2211人,36岁至45岁4271人,46岁至54岁3786人,55岁以上588人。从女干部知识、学历情况看,研究生961人,大学本科7592人,大学专科2265人,中专以下38人。这组数字反映了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全局。
5月29日,市委组织部、市妇联联合召开了“哈尔滨市加强女干部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凌振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凌振国部长对我市女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形势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做好女干部工作,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要求,是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现实需要,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内容。加强女干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一定要站在新的历史高度,用十八大精神统领新形势下的女干部工作。一是要注重培养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广大女干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守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强化业务培训,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改善女干部知识结构;强化实践锻炼,交任务、压担子、放手使用,把优秀女干部放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放到重要岗位经受考验,对经历单一、实际工作经验缺乏的女干部,加大实践锻炼力度。二是要注重选拔使用更多优秀女干部。解放思想,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要敢于破格使用。拓宽视野,重视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拔女干部。加大少数民族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女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夯实基础,积极扩大基层女干部来源,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三是要注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储备。明确目标,加强跟踪培养,落实选拔措施,有针对性地提高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干部工作政策原则和程序规定办事,坚持利于发展、建强班子,好中择优、优中选强,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不断调整充实女后备干部。广聚人才,建立女性人才库,注重从女大学生等高知群体中发现人才,在各行各业女性骨干中识别人才,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女性人才队伍。四是要注重营造有利于女干部成长的良好环境。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大力宣传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我市加强女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树立优秀女干部典型,激发广大妇女的参政热情,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女干部工作的良好环境。
凌部长强调,培养选拔女干部是一项事关全局、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统筹安排,积极工作,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女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
凌部长还就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特意强调,妇联组织是做好女干部工作的参谋助手和重要力量,在协助党委做好女干部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强化责任,主动配合,进一步完善与党政有关工作部门联系制度,相互协同做好有关工作。会同组织部门举办好优秀女干部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女干部在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中的作用和贡献;发挥联系妇女广泛的独特优势,挖掘发现优秀女性人才,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女干部成长规律,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关心女干部的工作与生活,倾听她们的意愿与呼声,反映她们的意见与诉求,为她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贴心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推荐优秀妇联干部,把妇联组织建成进得来、出得去、干得好、发展快的源头活水,真正成为培养输送女干部的基地和摇篮。
会议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铁强主持。王铁强部长对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迅速学习传达。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传达振国部长的讲话精神,学习把握《加强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学习借鉴香坊区委、通河县委组织部和道里区妇联的典型经验。二是要结合实际落实目标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进一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制度化科学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要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组织人事部门在摸清本地区、本部门女干部工作底数的基础上,与妇联组织共同形成加强女干部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党建带妇建为牵动,主动配合、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女干部发现、培养和使用等各个方面的工作,积极探索女干部成长的工作规律,关心女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创造女干部成长进步的良好环境。三是要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创新。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上报落实座谈会情况。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做到准确掌握动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创新做法,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
香坊区委书记孙洪庆、通河县委组织部长曹德友、道里区妇联主席周秀华、市环保局书记张基春、巴彦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春华等5名同志分别代表部门和个人从不同角度进行座谈交流。
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负责同志、市直机关部分委办局的领导、区、县(市)主管妇联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区县(市)委组织部长、妇联主席和部分女干部代表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