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维护妇女权益
经验交流会发言材料之五
大胆探索 努力实践
开创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新局面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
新一届南岗区委、区政府组建以来,坚持把妇女作为“推进新战略、打造新南岗”的重要力量,坚持把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作为释放妇女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潜能的基础性工作,高标准编制了《南岗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妇女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等19项支持性指标大幅跃升。针对城镇妇女、农村妇女、流动妇女、弱势妇女的不同特点,各有侧重地狠抓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的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南岗区妇女工作先后赢得了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中央党校性别研究所所长李慧英等国家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南岗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在全国交流经验,农村妇女维权做法走进中央党校的课堂,“外来嫂平安之家”经验收入《全国基层妇联组织典型案例汇编》,工作经验多次被《中国妇女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南岗区妇联主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促进创业就业,鼓励参政议政,为城镇妇女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彰显作为搭建舞台
南岗区委始终把促进创业就业、鼓励参政议政作为维护城镇妇女权益的根本抓手,使城镇妇女在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发挥出“半边天”的作用。一是积极为妇女创业创造条件。吸纳全区60余家大中型企业的女性董事长、总经理成立了南岗区女企业家协会,一方面适时组织开展项目考察、发展论坛,为女企业家创新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先富带后富,适时组织女企业家现身说法,讲解创业致富经验,激发广大妇女创业热情。同时,我们还积极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先后为1,405名创业妇女办理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调动了妇女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全力为妇女就业提供服务。先后组织开展妇女就业培训45场次、培训妇女13,530人,并加大了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力度,杜绝就业性别歧视。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3.8%。三是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参政议政。通过严格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性别比例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任用女干部规范性制度等措施,全面保障了妇女的民主政治权利。目前,我区女人大代表已达区人大代表总数的23%;女政协委员已达区政协委员总数的30.9%;二级班子女干部已达区二级班子领导干部总数的42.5%,居全市之首。
二、修订村规民约,实施典型引领,为农村妇女提升社会地位、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保障
从制度设计上破解男女平等问题,是切实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根本途径之一。南岗区委紧紧抓住修订村规民约的重大契机,落实基本国策、建立制约机制、实施典型引领,着力在提升农村妇女社会地位上下功夫。一是修订村规民约,激活农村妇女的权利意识。坚持党委、政府、妇联“三位一体”抓推进,在全市率先高标准完成了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全区20个村形成新村规民约条款680条。删除“本村姑娘嫁到外村,无论户口是否迁出本村,均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等侵害妇女权益条款39条,新增“在换届选举中,女性当选村民代表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女性当选村干部的比例不低于30%”等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村规民约103条,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维护权益的自觉性。目前,我区各行政村女“两委”委员已占“两委”委员总数的34%。二是强化村规民约监督执行,扩展农村妇女行使权利的空间。实施区、乡(镇)、村“三级联动”抓执行,在区级层面,建立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半年听取一次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汇报制度;在乡(镇)层面,将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与乡(镇)、村干部的提拔、评优、录用“挂钩”;在村级层面,每个行政村都建立了与村规民约同步的执行规约,成立了女性成员比例达60%的村规民约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制定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罚措施,保证了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中各项条款,特别是维护农村妇女权益条款的有效实施。三是实施典型引领,调动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了建设“巾帼示范村”、培植新农村妇女典型等一系列活动,建设了卫星村蘑菇菌种植基地、红星村特菜种植基地等一批“妇”字号农业生产示范基地,为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树立了典型、提供了示范,农村妇女与男性一样平等参与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全面提升,农村民主、平等、文明的风气进一步好转。
三、完善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载体,为流动妇女提高自身素质、融入城市生活搭建平台
南岗区委坚持把关心服务流动妇女、维护流动妇女权益工作,作为建设“人民幸福指数快速攀升的文明先导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完善服务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为流动妇女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升搭建了平台。一是全力提高外来妇女的文化文明素质。在全区辟建图书阅览室121个,免费向流动妇女开放;为流动妇女进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等知识培训,提高流动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在社区创办农民工家长学校,举办《怎样使孩子尽快融入城市生活》等讲座1,000余期,增强了流动妇女的现代教育意识;组织流动妇女参加趣味运动会、“邻里逛新城”等主题活动,让流动妇女充分感受到城市的温暖。二是积极辟建服务流动妇女的工作阵地。建立多部门联合维护流动妇女权益的援助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社、工会等部门职能作用,为流动妇女提供咨询、调解等法律和生活援助;在全区140个社区逐一成立“外来嫂平安之家”,夯实服务流动妇女的工作基础,打造了横向联合、纵向到底的流动妇女服务阵地群。三是切实解决流动妇女的现实困难。依托流动妇女服务阵地,积极为流动妇女提供就业培训、心理咨询、医疗救助等服务,先后帮助流动妇女追讨工资93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168人、成功处理外来务工妇女侵权案件315起,赢得了广大流动妇女的好评。
四、拓展维权领域,延伸维权范围,为弱势妇女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切身利益提供帮助
南岗区委坚持把关心和帮助弱势妇女群体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区域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充分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全面强化维权网络,完善维权机制,拓展维权领域,延伸维权范围,着力帮助低保、残疾、失业等迫切需要帮助的弱势妇女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一是全面强化弱势妇女维权网络建设。在法院、人社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了妇女维权法庭、妇女维权公诉组等组织机构,建立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组建了200支律师服务队,健全了涵盖咨询投诉、司法保护、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会救助及基层服务六大社会化功能的妇女维权工作网络,截至目前,已成功解决侵犯弱势妇女权益案件151件。二是建立全覆盖的妇女信访代理工作体系。在全区140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妇女信访代理站,组建并培训了由1,000余人组成的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匹配专项资金,规范工作流程,全权代理有上访倾向的妇女反映问题,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结妇女信访案件551起。三是大力创建和谐稳定“平安家庭”。着眼于为弱势妇女营造“平等、安全、和谐”的家庭环境,率先在全省建立了覆盖全区26个派出所的家庭暴力投诉站,积极整合街道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社区调委会、家长学校等力量,有效地凝聚起了维护家庭平安、社会和谐的工作合力,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和省市区级“平安家庭”5万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