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维护妇女权益
经验交流材料之十
突出重点部门配合
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
平房区妇女联合会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及促进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几年来,平房区妇联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想妇女群众所想,急妇女群众所急,尽妇联所能,努力代表好、维护好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广大妇女群众的贴心人。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努力形成维护妇女权益的整体合力
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为了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反复强调妇女地位的重要性,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形成共识,并予以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在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妇女再就业及妇女人身权利的保障等方面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区委、区政府还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区普法总体规划中,区领导经常听取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难题。2012年区政府出台了《平房区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妇女儿童与社会保障、妇女儿童与环境、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新的目标。并成立了平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妇联、财政局、劳动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妇联,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积极营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
为使全社会达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共识,我们从多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制定了“坚持四个面向,突出四项内容,建好三级阵地”的工作方案。坚持“四个面向”,即在宣传对象上,坚持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促使他们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面向各级有关部门宣传,促使他们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宣传,促使他们树立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自觉意识;坚持面向妇女自身宣传,促使她们争做“四有”,“四自”新女性。“建好三级阵地”,即建好以企业闭路电视为主阵地的区级舆论宣传教育阵地;以街镇为主阵地的街镇级舆论宣传教育阵地;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的社区村级舆论宣传教育阵地。
2.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平时,我们充分利用板报、闭路电视、送法律下乡等宣传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每逢“三八”节、《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月等妇女工作的黄金时期,则开展大张旗鼓的集中宣传。
3.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每年举办全区妇女干部培训班的时机,组织妇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并邀请律师进行现场解答。每年组织女司法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为广大妇女解疑释惑;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妇女专栏及专题,宣传妇女运动新动态及优秀妇女典型。为了维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新《婚姻法》修改后,我们邀请法律专家就修改部分进行了辅导。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她们依法维权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切实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益
1.注重大力选拔培养女干部。区委、区政府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做到研究酝酿干部时有女干部的内容、组织培训时有女干部的名额、换届安排时有女干部的比例,在女干部的使用上,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干部、班子有空位时优先安排女干部的原则,把经过培养、比较成熟的女干部及时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目前,我区有18个区直部门的一把手由女干部担任。
2.进一步加强妇女就业和劳动保护工作。在促进妇女就业方面,区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再就业的政策。区劳动局以劳动力市场为依托,设立就业窗口,帮助下岗女工重新上岗。妇联、工会、劳动等部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下岗女工近1,500人次。
3.切实维护妇女的婚姻家庭和人身权利。各部门通力合作,不断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财产分割、子女监护等方面特别注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的需要,2012年,区妇联与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平房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免费法律服务83人次。几年来,各级妇女组织认真做好妇女信访工作,千方百计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妇女实际困难,接待上访案件近150起,结案率达到100%。
4.开展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活动。以“温暖行动”、春蕾助学、留守儿童结对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弱势群体帮扶活动。2012年,各级妇联组织和爱心人士共帮扶贫困儿童197人,结对子100对。今年,我们又成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解决这一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心理缺乏关爱、感情缺乏寄托、学习缺乏帮助、生活缺乏支持、管理缺乏家教的现实问题。几年来,区妇联把推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活动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并形成了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妇女素质,助推妇女发展
“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我们把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最终目标落脚于提高广大妇女素质,助推妇女发展上,使广大妇女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各项权益得到根本维护。
1.宣传政策,破解妇女创业资金瓶颈。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降低门槛、扩大贷款发放范围和额度,简化流程,及时为妇女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012年全区为218名妇女创业贷款1,602万元。三年来累计为全区438名妇女贷款3,189万元,扶持的创业项目涵盖了商品服务、种植、养殖等多个行业。实践证明,小额担保贷款成为对创业妇女最实在、最有效、最明显的帮扶助手,极大地助推了妇女创业发展。
2.整合资源,提升妇女创业就业本领。为解决妇女创业致富技术难求问题,针对失地妇女等不同对象的创业需求,我们充分整合农业、科技、劳动等部门资源,举办特色创业培训班,采取专家现场指导、致富能人帮带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元化地对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2012年,为妇女提供创业就业培训班5期,同农业局共同举办“阳光工程”培训班1期,有近2,000名妇女参加了培训。
3.搭建平台,提供妇女就业岗位。一方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搜集空岗信息;另一方面深入基层了解妇女求职愿望,并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就业招聘会,今年“三八”节,区妇联和区人社局联合开展了春风送岗位活动。此次招聘活动共有下岗女职工、就业困难的失地妇女、大中专女毕业生、“4050”等各类求职妇女600余人参加,哈尔滨统一企业、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共提供了947个就业岗位,现场签订用工意向合同505人,发放宣传单、就业服务卡等2,500份,悬挂各种宣传条幅及宣传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总之,结合哈南工业新城快速发展的实际,平房区妇联把维护妇女权益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树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理念,拓宽思路,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助推哈南工业新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