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维护妇女权益
经验交流材料之十六
构建维权网络 维护妇女权益
通河县妇女联合会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是妇联组织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职能。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维权工作,通河县妇联充分履行职能,依托县、乡(社区)、村三级纵、横向妇联组织网络、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化维权网络,通过维权专职工作人员日常接待、妇联主席接待日制度等形式,认真办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一、着眼源头维权,高起点开展妇联维权工作
通河县妇联在妇女维权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实事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地开辟了法律援助、扶贫帮困和社区维权工作,构建了司法保护、社会救助、执法监督、普法联动和行政干预五大维权机制,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新格局。先后成立了通河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组、县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妇女维权法律服务站、妇女维权工作部等维权机构;在乡镇社区普遍建立了“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在县检察院建立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组,建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蒲公英”普法讲师团。同时积极争取县人大、县政协的关注,将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情况纳入视察规划,妇女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构建起了全方位、开放式的维权网络,为妇女维权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工作基础。
二、着眼品牌维权,多渠道多角度开展维权活动
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我们妇联工作的一贯宗旨。为此,我们精心组织,活化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系列品牌维权活动。一是利用时空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每年在“三八”、“六一”等纪念日,开展“三八维权周”、“蒲公英”宣讲团送法下乡、“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上讲台——普法宣讲活动”等集中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多人次,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5期、培训妇女2,000多人次,使全县广大妇女对自身所拥有的六大合法权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开辟维权工作绿色通道。在原有信访接待的基础上,开通妇女服务热线电话,以“听你说、替你想、分你忧、帮你忙”为工作宗旨,为广大家庭和妇女提供法律、心理、婚姻等咨询服务与帮助。热线开通以来已接听电话90多个,为70人(次)提供了心理疏导,为56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三是开展维权工作示范活动。通过妇联的各种示范活动,如:“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将维权点建到基层。定期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对调查了解到的问题登记造册,通过发信、走访、曝光、依法处理等多种干预手段畅通维权信息通道,提高维权速度。四是以修订村规民约为切入点维护妇女权益。2012年,通河县妇联作为全市修订村规民约的试点县,在全市首先启动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按照有利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有益于家庭和谐、有助于维护妇女权益的目标要求,重点修订完善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婚丧嫁娶、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权、拆迁补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老年人权益维护、继承权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条款,县妇联依托驻村工作组,严格按照“两议、两公开、两确保、八步工作法”的操作流程对与男女平等精神不符的规定,带有性别歧视性的条款坚决予以清除。通过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广大农村妇女在土地维权和婚姻财产等方面对自身权益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妇女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着眼妇女呼声,依托信访代理促进维权工作
倾听妇女群众呼声,了解上访妇女诉求,当好上访妇女群众的代理员,是各级妇女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通河县妇联要求各级妇女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系统、乡镇(社区)、本村来访群众的接待代理工作,做到认真接待、做好记录、倾听呼声、了解诉求。对需要向上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经过归纳整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逐级进行走访。对有关部门有明确处理意见和结果的,及时向信访人传达,向信访群众讲解有关法规、政策;对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但思想不通的信访人,进行思想疏导,缓和矛盾;对一时尚无处理意见、结果或暂时无法解决的,协助做好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尤其对有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做好调查了解,主动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实施帮扶救助的意见或建议。目前,各级妇联组织共认真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56起,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了妥善处理,处结率达96%,妇女维权效果进一步彰显。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支持和配合。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通河县妇联将在抓好源头维权、品牌维权和信访维权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探索妇女维权工作新思路新机制和新做法,坚持重心下移,注重维权工作实效,切实发挥维权服务职能,成为广大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和当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