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调研组
深入香坊区调研
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绪在市妇联主席杨杰、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孙燕荣陪同下,带领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立法调研组深入香坊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情况调研,召开座谈会征集保障我市妇女权益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对策,以及制定《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香坊区人大组织妇联、民政局、人社局等12家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时,与会代表畅谈实际工作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现状和当前保障妇女权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立法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绪对香坊区妇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谈到:香坊区在开展妇女工作方面有很多好做法,一是妇女工作不仅仅是妇联,12个部门都让我们看到了妇女工作的好做法,维权工作组、“五进家庭”等工作都让我们耳目一新。二是香坊区女干部工作做的很出色。香坊区女干部比例较高,体现出领导干部的政治水平,大胆创新式的培养女干部。三是香坊区妇女工作做到了各方联动,各部门都支持立法,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草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并对照各自的实际情况提出许多修改意见,值得调研组深入研究采纳。他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从细微之处维护妇女权益。妇女的土地权益、财产权益、劳动权益等方方面面的权益都应该从细微之处维护,全社会都应共同关注,对独身妇女、老龄妇女、失独妇女、留守女童等特殊妇女群体,应该更多给予关照。二是从经济上维护妇女权益。妇女地位的确立,最重要的就是经济上的独立,要促进妇女就业,维护其经济地位。三是从政治上维护妇女权益。只有政治地位得到了维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四是从舆论上维护妇女权益。各单位、部门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女性、女士优先的氛围,宣传树立各方面女性典型。最后,维绪主任指示,针对调研掌握的情况,将增加涉及女性就业歧视,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条款,将失独妇女、农村妇女财产权益保障方面条款更加细化,使条例体现哈尔滨市特色,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