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镇两名屡遭家暴的妇女得以法律保护
春节前夕,延寿县妇联连续接待了两起屡遭家暴的来访案,为了使她们能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妇联负责人积极对接了相关职能部门,在多部门的配合下,两名受暴妇女的权益均得到很好的维护。
一起是延寿镇城郊村耿女在屡遭家暴后无奈起诉离婚,但由于惧怕其丈夫王某在开庭前对其继续施暴,于是来到妇联求助,妇联负责人立即将此情况与延寿县法庭负责人进行了对接,并商讨了应对措施,有耿女书面申请法院依法给予人身安全保护。开庭当天,耿女在女儿的陪同下,到法庭开庭,但在庭外就与王某发生争执,打成一团,延寿法庭在劝解未果的情况下,根据耿女的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果断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王某殴打、威胁、跟踪、骚扰耿女。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王某逐渐冷静下来,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二是延寿镇奋斗社区刘女因家暴,多次报警未果的情况下来妇联求助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该女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联系,并将该女反映的情况也作了对接,片儿警接警后,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一起来到该女家中对其丈夫李某进行了教育,并进行了口头告诫,李某在受到告诫后还作出了不再施暴的书面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