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妇联开展国家宪法日
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时逢我党提出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关系国家民生,做好“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意义重大。南岗区妇联于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区妇联组织各级妇联组织、区直妇委会、妇联干部200余人,在南岗区青年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100余册,宣传袋50余个,区域妇女群众5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沿街商家电子屏,播放宪法条文和相关法治宣传内容,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三是以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区域内妇女,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及《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护条例》,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弘扬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妇女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法治哈尔滨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是组织区域内妇女参加《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知识竞答活动,全区共500余名妇女参与答题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妇女群众对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有了新的认知,妇女群众对新的法律法规有了认知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