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情况汇报

    时间:2015-04-28

    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410月,是区司法局直属事业编制科级单位。中心主要履行两方面职责,一是为全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案件等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征拆、突发及信访等法律事务的咨询或代理。

    道里区委、区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维权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区惠民工程的项目内容,将对外出租的房产收回并出资300余万元改造完成了办公面积500平米以上临街一楼的区法援中心新址。近年来我们陆续以政府行政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残疾人、老年人、环卫工人、优抚对象和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在201438日颁布实施的《道里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暂行办法》中,以列明的方式将家庭暴力案件重点纳入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同时,道里区还统一印制了一套《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四个单行本,图文并茂的向广大妇女宣传讲解相关法律常识。近三年来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683件,其中涉及家暴案件72件,有利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代理结婚后遭受20年家暴的闫大姐离婚案件,终于在她的女儿高考之后顺利立案并判决得到了一处门市房的产权,既摆脱了家暴还拥有了生活的保障;再如帮助了因车祸面部毁容后遭受丈夫冷暴力,既不支付医疗费用也不承担护理责任的李海燕离婚案件,获得了法院判令女方婚内债务双方共同承担的胜诉判决。我们在代理妇女维权案件中,不但给受援妇女提供法律上的帮助,还会对她们进行心里上的抚慰,鼓励她们坚强的生活,乐观的面对人生,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理家暴案件中面临的问题:一是搜集、调取曾经遭受家暴的相关证据难,包括到公安机关调取出警和治安案件报案的证据及向社区或邻居调查取证难。二是案件受理费用减、免、缓交纳均程序复杂,获批困难。

        建议:一是面对报警的家暴案件,无论结果如何,公安机关一定要有出警记录等相关书面材料,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也应及时参与并建立案件卷宗;二是法院在证据认定和举证责任承担方面对家暴受害人要有倾斜并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工作。三是对立案时认定为家暴的婚姻家庭案件中受害人为原告并确属经济困难的,应及时立案并予以缓交案件受理费用。四是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家暴案件受害人及时获得庇护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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