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妇女因家庭暴力产生的信访投诉几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为有效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市妇联将道外区作为试点,启动了哈尔滨市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保护试点工作。道外区妇联积极协调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共同制定出台了《道外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道外区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实施意见(试行)》,并于2015年3月27日举行了哈尔滨市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保护试点工作启动仪式。
《道外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不到2个月,哈市就开出了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2015年4月21日,陈某与妻子孙某在回家路上因琐事发生口角,陈某在街上对孙某进行殴打,邻居看到这一幕,劝说无效后报了警。道外警方接警后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陈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如若再次殴打妻子,陈某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认识到错误后,陈某表示,再也不会打妻子了,并在《家庭暴力告诫书》上签了名。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加害人采取训诫、教育、警示等非强制措施,督促加害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的一种行政指导。《办法》规定,对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可实施告诫。若经告诫后拒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且受害人不同意调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家暴告诫书不仅能对施暴者起到威慑作用,在法院判案时也是认定实施家暴的有力证据。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出台,有助于实现家庭暴力案件从事后惩治救济到事前防范制止的转变,既教育震慑了施暴者又及时保护了受害者,从源头上警示和预防家庭暴力,保护了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建立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对形成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长效机制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哈尔滨市妇联在总结道外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加大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全市推动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和人身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帮助和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