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与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郭砾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前夕,哈尔滨市南岗区召开这样一个以加强未成年女性合法权益保护为主旨的工作会议,十分重要,十分有意义。
联合国1989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政府1990年签署该公约成为缔约国,并提交了三次国家履约报告,迄今已经制定三部儿童发展纲要,说明党和政府对儿童权利的高度重视,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女童问题既是儿童问题,也是妇女问题和性别问题。女童是处于女性生命周期初始阶段的特殊群体,女童生存发展状况是妇女地位状况的重要表征。因此,我国政府制定了诸多法律政策反对针对女童的各种形式的暴力。面对一切伤害儿童的行为,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去面对,要以百分百的意识去防范,更要以十二分的决心去改变。
相关研究表明,基本监护的缺失是导致女童遭受伤害的直接原因。例如留守、流动儿童、智障儿童等等。基本监护的缺失为侵害人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并且事后难以被及时发现,而导致重复性、长期性的侵害。其次,受害人及其家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体现在许多受害者并不是监护缺失的群体,并且大量的案件发生在家族内部、邻里之间、师生之间,这与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有关知识、监护人防范意识不足直接相关。第三,社会关系不平等、女童不被尊重与缺乏权能感是此类案件高发的根本原因。女童在传统的家族关系、学校关系和社会关系中都处于从属地位,不被尊重,没有尊严,是极端弱势的群体,她们极度缺乏权能感和尊严感。这样弱小的主体,一旦加上监护缺失和防范意识淡薄等因素,必然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儿童是人,是社会成员、国家公民,这样的事实意味着他们有资格享受权利。但是,这些权利还需要根据儿童的最大利益和他们渐进发展的能力来理解和解释。儿童有其特殊需要,要依靠成人来获得安全和幸福。儿童比成人更容易受伤害,所以需要特殊的保护。这些关于儿童权利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在工作中要理解和掌握的。
对此类案件如何预防与援助,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借此机会,我也谈几点意见和想法,供大家工作中参考。
第一,认清形势,增强女童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我国正式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20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女童保护的法律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纳入性别视角和儿童优先视角。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单列“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一节,提出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去年11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13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共同制定《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3年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关注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进一步履行好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使得女童人身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
尽管法律政策不断完善,但女童成长仍然面临各种形式暴力的威胁。包括教师、家庭成员在内的成年人或同伴暴力、性骚扰、性侵害、校园恶性安全事件都是威胁女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因素,国内及跨境儿童拐卖仍是危害儿童人权的严重问题,网络贩婴作为新犯罪方式出现,受人口流动影响女童也容易受到各种暴力威胁。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仅要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还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南岗区在我省先行一步,提出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和援助工作,这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更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改革工作。
第二,小处着眼,关注工作对象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
一是了解掌握受伤害女童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受害女童往往来自贫困家庭,她们需要基本的物质和资金支持,用于身体康复、治疗和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更大意义上是传递社会的关爱。在特殊权益保护层面,受害女童需要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会的接纳和避免遭受二次伤害等。遭受侵害女童人格的恢复,也是所有的帮助最终要达到的根本目标。受害者面临人格恢复乃至超越从前的重大人生课题,她们需要一个亲密的共同体,在一个平等、友好、尊重和爱的环境中增强自身的权能感、自信心,从而自强努力去绽放自己的生命。
二是要设计特别的保护措施,发现极端问题能够有效支持和及时转介。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女童权益侵害案件苗头,我们要及时进行有效干预,设计一整套应急方案,第一时间应对可能的意外情况,并能够在超出预期的事件发生时迅速联系到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在工作中遇到需要特别保护的个案时,要提高关注,对超出职权范围的极端问题及时转介到相关部门,并做好交接和回访工作。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保障女童身心健康,增强她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预防为主,警惕走入极端的过渡防范。
在媒体大量报道校园性侵案之后,整个社会进入了一条通过控制和防范来解决问题的路径。例如,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要打破教师的铁饭碗,教师这一职业将不再是终身制,要实行五年一注册。同时今年内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此外,石家庄市教育局召开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苗行动”,其中规定“男老师见女生须3名以上同学在场。”
师德考核和限制师生交流,这样的规定看似是为了保护学生安全,但是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种隔绝式的防范策略反而会令一部分优秀的教师感到不被尊重和限制师生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社会将会因此而走上一条纯技术道路,认为可以依靠技术来解决社会问题。如此一来,社会资本被破坏,人与人之间信任程度越来越低,社会成为一个简单的机械装置。这种机械式的控制和防范方式是治标不治本的举措。
我们要让文化上的举措、社会生活中的举措,同社会技术上的举措同步进行。促进社会关系平等,提升女童个体权能感和尊严感。这既不是单纯依靠资金能够解决的,也不是特殊的知识教育能够解决的。其核心在于让一个人参与到社会或社区中、参与到共同体中,并且被有尊严地对待。只有社会、文化与人的发展跟上去了,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省妇联一直以来十分关注哈尔滨市妇联的妇女维权工作,多年来,南岗区妇联坚持把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作为释放妇女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潜能的基础性工作,狠抓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的妇女维权工作。全区妇女工作赢得全国妇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区妇联主席也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同志们,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与援助工作作为南岗区重要的民生项目之一,相信大家会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激情,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做好预防和援助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工作,我们希望能够及时总结、推广南岗区有特色、有实效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工作整体推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