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发出我省首例“人身保护令”撑起反家暴保护伞

    时间:2015-07-28

    道外区发出我省首例“人身保护令”

    撑起反家暴保护伞

     

    今年327日,在市妇联的指导下道外区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保护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启动。道外公安分局、道外区法院、道外区检察院和道外区妇联联合印发《道外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四部门联合应对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实现对家庭暴力案件从事后惩治救济到事前、事中干预介入的转变。

    20157月,家住道外区的张某再一次被酒后的丈夫殴打后,来到道外区妇联寻求帮助。在道外区妇联的帮助下,遭受了20余年家庭暴力的张某终于勇敢地向警方求助,到法院申请起诉离婚,并同时向道外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对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经过对案件的核实、调查、取证,74,派出所向张某的丈夫下达了“施暴人书面告诫书”,并当场宣读告诫内容,张某的丈夫签名捺印。720道外区法院签发了全省第一份离婚家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民事裁定书》,禁止其殴打妻子张某。若违反禁令,道外区人民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民事裁定书》的开出,对于施暴者有很大的威慑作用,有效保护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领域中女性免遭家庭暴力,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也是道外区妇联、道外区法院等部门共同为家暴受害者人身安全撑起“保护伞”的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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