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哈两地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哈尔滨召开

    时间:2015-07-29
     津哈两地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工作

    座谈会在哈尔滨召开

     

    728上午,津哈两地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哈尔滨市妇联会议室召开。由天津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海燕带队的天津妇女权益保障立法考察团一行十人与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立法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市妇联主席杨杰、副主席胡松涛出席了座谈会。

    杨杰主席代表市妇联对考察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就妇联的各项亮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希望津哈两地妇女组织加强沟通、合作,共谋发展。市妇联副主席胡松涛向考察团介绍了《哈尔滨市妇女权益条例》立法的过程、遵循的原则及条例的亮点,给考察团提供了新鲜的经验和有益的启发。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杨雪英、市人大内司委内务处副处长杨兆军与考察团成员就条例的框架、农村妇女土地问题、性骚扰的界定、流动妇女权益的保护、妇科疾病的检查、婚姻家庭关系中妇女角色的定位、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等考察团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互动。

    考察团一行还听取了道外区妇联和南岗区妇联的维权特色工作介绍。道外区妇联作为哈尔滨市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保护试点单位,于今年3月率先在全市出台了《道外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和《道外区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实施意见(试行)》,截止目前已经下发了4份家庭暴力告诫书,下达了全省首例人身保护令。有效的为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撑起了“保护伞”。南岗区妇联针对工作重点,率先在全市开展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与援助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南岗区2015年的百项民生项目。下发了《南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与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七大项工作任务和各牵头单位及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突出援助工作等方面切实做好未成年女性案件预防与援助工作。

    考察团团长天津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海燕代表考察团对哈尔滨市妇联立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要吸收哈尔滨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天津市的实际,加快推进《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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