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在女儿去世后起诉姑爷争遗产
“法援”助八旬老夫妻挣回300万元
案件类型:民事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马勇
黑龙江民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海燕
【案情简介】
2012年2月份,一对年过八旬的老夫妻来到道里区法援中心求助:据介绍, 2011年年初,女儿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癌症,确诊几个月后,女儿便离开了人世。没有了女儿的两位老人,如何养老成了一个难题。两位老人找到了女婿孙某,要求孙某给他们一些女儿留下的遗产作为“养老钱”,孙某不同意。两位老人无奈下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共同分割女儿名下的遗产。
援助律师在受理了两位老人的案件后发现,在搜集证据时,老人并不清楚女儿到底留下了多少遗产,仅仅是模糊地知道女儿生前进行着多笔投资,留下了很多房产。至此,法援律师决定,帮助老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依职权查询去世女儿的银行存款明细及不动产情况。为证明女儿的经济往来,老人在取证中,找到的银行对账单就有3大张,各类票据资料,叠了厚厚一打,证劵公司的外币存款、股权和银行存款,折现后累计800多万元。经过法院对每一笔账目进行核实,并从房产部门确定了近10套拥有正规法律手续的不动产,累计财产价值超过1500万元。
据了解,涉及千万元以上的民事纠纷,在我市法援部门接待案件以来也是比较罕见的,两位老人按法定继承的份额也是市法援案例金额中的“最大单”。如果正常走法律诉讼途径,1000多万的遗产纠纷是什么概念?仅按律师代理费5%计算,打官司的人最少也要支付10万元以上的代理费,而通过法援则是完全免费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我市老年人赡养纠纷也日渐增加。从2011年4月开始,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将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经道里区法援中心援助律师代理,道里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两位老人和女婿达成了一致。“法院调查”的财产的50%作为女儿遗产予以分割,两位老人分得2处房产,还继承了女儿名下存款等,累计超过300万元。
【案件点评】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中,父母、配偶和子女同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而本案涉及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将财产的50%作为老人去世女儿的丈夫拥有,余下财产将作为遗产,两人老人各享有一定继承份额。
本案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但通过法律程序使问题得以解决的却为数不多。究其原因,在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我们不仅要提倡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更要注重法律的最终保障力,当道德约束失效时,应当有完善的法律规定予以保护。我们必须看到,法律需要有人去维护,否则只是白纸一张。因此,当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律师的法律援助显得尤为重要,本案就明显地体现出来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