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家政月嫂受表彰

    时间:2013-04-28
    4月28日上午9点,哈尔滨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组织排列整齐的47名家政服务员方队参加在哈尔滨工人文化宫举行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四届农民工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共有108名农民工劳动模范受到表彰,市妇联家政月嫂吴洪波荣膺这光荣的称号。这是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继那淑玲、徐继娟、刘学美、吕文杰之后,第5名获得这个荣誉的家政服务员。\r\n 受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林铎委托,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姜国文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表示祝贺,向全市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做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朴逸宣读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哈尔滨市第四届农民工劳动模范”的决定》,省总工会主席王悦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铁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朴逸、市政协副主席杨晓萍等省市领导参加会议,并为农民工劳动模范代表颁奖,农民工劳动模范代表创业带头人孟玲波和勤奋敬业的技能型人才姜春雨做了典型发言,农民工劳模代表白锦忠向全市广大农民工朋友发出了加速推进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倡议。表彰大会后,农民工劳模和职工代表观看了庆“五一”专场交响音乐会《五月的鲜花》精彩演出。\r\n 据悉获评农民工劳动模范可享受如下待遇:适当推荐农民工劳动模范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对农民工劳动模范的就业、培训、职级评定和社会保障等需求,各级工会、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提供必要补贴;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小额贷款政策;生活遇有特殊困难的,优先帮扶救助。对有落户愿望的农民工劳动模范本人及配偶、符合相关政策的子女,公安部门可为其办理哈市或县(市)户籍。对申请租住农民工公寓的农民工劳动模范,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将为其优先办理入住手续。\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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