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撰文报道:哈尔滨市委出台妇女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完善落实定期研究妇女工作会议制度

    时间:2014-01-15


    哈尔滨市委出台妇女工作意见

    明确提出:完善落实定期研究妇女工作会议制度


    转自:中国妇女报

    刊发日期:2014-01-15

    本报记者  刘福国


        新年刚过,哈尔滨市妇女工作好消息纷纷传来:道里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并以区委名义下发有关妇女工作意见;南岗区召开妇女工作协调会,按照妇女工作部门、职能分工,落实区委妇女工作意见;平房区全部解决社区妇女干部待遇问题,
    25名社区妇女干部全部到岗享受相关待遇;通河县、依兰县正在积极筹备妇女工作会议,专项研究妇女工作。
        哈尔滨市妇联主席杨杰介绍,这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妇女工作意见的结果。
    现在,全市各级党委对妇女工作更重视、政府更支持、妇联更主动,哈尔滨妇女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近日,哈尔滨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妇女工作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落实定期研究妇女工作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听取1次妇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落实妇联主席参加党政会议制度,妇联主席列席党委常委会和研究全局性工作的政府常务会议。香坊区妇联主席张岩第一次列席区委常委会感觉还有些不习惯,她说,自己和区领导一起开会当时还有些拘谨,后来想想自己是代表妇女组织来开会的,自己的心也就踏实了。
        哈尔滨市委出台的这个《意见》还提出:选好配强街道、乡镇妇联干部,街道、乡镇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委和政府中层正职待遇,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享受村(居)民委员会委员的生活待遇。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女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实现到
    2015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到5%以上目标。哈尔滨市妇联根据市委《意见》要求,针对部分区、县(市)妇联主席和妇联干部调整频繁,编制不满,人员配备不齐的现状,分别向12个区、县(市)委组织部发函,要求配齐配强妇联主席、副主席和妇联干部,从源头上争取党委支持,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道外区委组织部接到市妇联公函后立即召开会议,区妇联主席、副主席人员配备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岗位很快得到了落实。
        此外,《意见》还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妇女工作投入,市和区、县(市)要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政府部门每年要将贫困妇女救助、妇女
    两癌筛查、妇女就业培训等项目纳入惠民行动,为妇女办实事、解难事。据了解,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八区十县妇女工作经费基本落实,一些区县已经将涉及妇女民生的项目纳入到全年工作中。杨杰表示,市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妇女工作意见》,对于妇联组织来说既是契机也是挑战。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杨杰早有规划: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四大工程,即实施巾帼创业促发展工程、素质提升促文明工程、妇女维权促民生工程和固本强基增活力工程,做到工作不变调、不翻篇,努力开创哈尔滨市妇女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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