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妇委会组织召开《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座谈会

    时间:2014-10-30

     

    我局妇委会组织召开

    《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座谈会

     

           《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4111起正式施行。1022日下午,按照市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培松的要求,我局妇委会召开《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座谈会,学习传达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五大亮点、起草过程及当前我市维护妇女权益存在的问题。座谈会由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妇委会副主任李波主持,市局妇委会部分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座谈会上,与会妇委会委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纷纷发言,畅谈了的学习体会,氛围活跃。公安医院院长邱晓红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谈了几点学习体会。一是要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学习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好条例内容,吃透精神,掌握实质,进一步提高对依法维护妇女权益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立足发挥岗位职能,落实好条例。发挥好我院的哈尔滨市家庭暴力验伤中心这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维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其法制观念。三是要在管理工作中维护女职工权益。在工作安排、干部使用等方面多考虑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医院妇委会的作用,多倾听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尽心竭力解决女职工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巡(特)警支队政治处副主任杜军从女特警、女特勤的实际工作、从分管妇女工作的工作出发,讲了几点学习体会: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好条例,做好宣传工作,让支队女同志都了解知道条例内容。二是从接警方面讲,支队所有的车辆和大部分的警力都囤积街面,经常会遇到家庭暴力、在街面上对妇女实施暴力、骚扰等行为,首先我们第一时间能够到达现场立即制止施暴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三是更好的发挥学雷锋志愿者作用,多为留守妇女、老年妇女办好事、办实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目前我们支队有60多名女性,除几名女民警工作在支队内部外,其余的女民警都工作在一线,做好女民警的保障工作,多倾听她们的呼声,切实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是我们的重中之重。监管支队政工科科长孙秀梅就工作的实际情况谈了几点学习体会:一是提高女民警的权益保障意识。二是组织行政、刑事在押人员学习条例内容,提高认识,了解合法权益。三是提供司法救助、人性化管理在押人员等措施。交警支队政治处郭艾娥代表基层女民警、女辅警谈了学习体会:交警的工作比较特殊,一是不论一线女民警还是窗口单位女民警对于维护妇女权益方面都是十分重要,特别是窗口单位女民警,应切实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女民警的装备问题。在冬季出勤时,由于天气寒冷、出勤时间较长,要进一步加强女民警装备,为冬季出勤提供有力后勤保障。研究室徐依朦也谈了学习体会。

             最后,李波就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把学习《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摆上日程,深刻领会理解出台《条例》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更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入地学习领会《条例》有关条文。二是要采取不同载体,积极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公安党建》杂志、《警苑青年报》微信群等不同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女民警、女辅警明确享有的政治、人身权利、文化教育、财产等权益。三是要结合公安工作,抓好《条例》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与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四项建设”相结合、要与当前创城工作相结合、要与我局中心工作相结合、要与机关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活动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贯彻执行《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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