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百名孤困儿童
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市妇联重点调研课题四组
近期,哈尔滨市妇联针对哈市百名孤困儿童生存发展状况,通过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文献法、访谈法等形式,采取由特殊到一般、由局部到整体研究方法,对我市百名孤困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目的在于真实了解我市孤困儿童生存发展现状,针对孤困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帮扶手段,改进帮扶方法,拓展帮扶渠道,实现让孤儿不孤、困儿不困,帮助更多的孤困儿童如正常孩子一样快乐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孤困儿童都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一、孤困儿童基本情况
孤困儿童包括孤儿和贫困儿童两部分。目前,我市孤困儿童明确的范围包括:孤儿是指在社会散居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父母双方均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或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孤儿;贫困儿童是指城市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足4000元,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足2300元,处于9年义务教育期的未成年人。
本次调研的孤困儿童家庭状况主要有三类:父母双亲、单亲和孤儿。
合计 |
父母双亲 |
单亲 |
孤儿 |
100 |
62 |
27 |
11 |
100% |
62% |
27% |
11% |
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哈尔滨市现有贫困儿童十几万名,其中孤儿500名。从总体分布看,农村高于城市;从性别看,女童多于男童;从生存状况看,绝大部分孤困儿童由亲属监护抚养;从经济状况看,孤困儿童家庭普遍贫困;从学习状况看,基本能保障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虽然孤困儿童绝大多数能享受到社会保障,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和学习,但仍面临着生活缺乏帮助、学习缺乏指导、心理缺乏关爱等诸多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孤困儿童生存现状
(一)养育水平偏低,艰辛度日令人心疼。被调查的孤困儿童中,有的因父母双亡,寄养在贫穷的亲戚家;有的因父母离异,被遗弃而流离失所;有的因父母下岗病残,艰难度日;有的因父母外出打出,成为留守儿童。由此可见,生活的窘迫艰辛,导致孤困儿童时常徘徊在失学的边缘,不能象同龄儿童一样安心求学,快乐生活,过早的失去了天真与烂漫,内心充满了对美好人生的渴望。
(二)珍惜学习机会,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孤困儿童都非常珍惜学习机会,有50%的孤困儿童认为上学是为了学知识,没有知识不能在社会上生存,想通过知识改变命运;49%的孤困儿童认为上学是为了以后赚大钱,改变现在艰辛窘迫的生活;仅有1%的孤困儿童认为读书是为了其他,目的不太明确。由此可见,多数孤困儿童十分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学习目的明确,坚信学知识是立足于社会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常存感恩之心,渴望亲情祈盼温暖。在调查“假如你的家庭突然遇到不测,老师号召同学们为你捐款提供帮助”时,85%的孤困儿童非
(四)缺乏精神关爱,心理脆弱需要疏导。孤困儿童年龄在1~18岁,正是情感、性格、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情感缺失、家庭教育欠缺,加之缺少有效的感情沟通和亲情抚慰,极易形成精神压抑、性格偏激、脆弱孤僻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孤困儿童心理健康成长。调查发现,有40%的孤困儿童觉得不自信,34%的孤困儿童认为自己比较自信,20%的孤困儿童觉得非常自信,6%的孤困儿童觉得自己时常会感到自卑,特别是与家境比自己好的同学在一起时,有50%的孤困儿童感到孤独和自卑。由此可见,孤困儿童由于受生活环境和外在条件的影响,他们心理很敏感,很易受到伤害,特别需要给予精神上的抚慰和关爱。
(五)缺少有效监护,安全隐患时时存在。调查显示,孤困儿童最担心受到伤害的场所是大自然、公共场所和居住场所,而学校则在最害怕的场所中被选为第二位;孤困儿童认为存在安全隐患最大的三个方面是: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及溺水。由此可见,在孤困儿童心中,不可抗力因素的威胁是最为可怕的,人为可避免的因素则不是那么可怕。
三、影响孤困儿童生存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帮扶救助不是“及时雨”,从根本上满足不了孤困儿童生存发展需求。孤困儿童救助是社会救助中的重中之中,救助不及时这些娇嫩的“花朵”就会凋零。但从目前来看,专门针对孤困儿童帮扶救助工作从上到下还都没有明确的实施意见或救助办法,也没有能够履行政府职能、专门服务于孤困儿童帮扶救助工作的职能机构,政府责任主体的不明确,致使孤困儿童这个弱势群体在生存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被发现,及时反映,及时给予解决。现在针对孤困儿童开展的各项帮扶救助行为完全来自于民间公益活动,加之受地区经济发展影响,国家救助孤困儿童的有些相关政策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而且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针对孤困儿童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或救助办法,缺失了政策的保障,孤困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被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各项权益都难以得到维护。
(二)婚姻关系不再固若金汤,家庭解体导致孤困儿童生存发展水平降低。本次问卷调查不完整家庭中的孤困儿童共有38个,占总数的38%,也就是说一百个需要帮扶救助的孤困儿童中,就有多于三分之一的儿童属于单亲家庭和孤儿,而且他们在选择最可怕的事情上,大部分孤困儿童都将没有父母放在前列,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父母就是他们的一切,失去了父母一切都将失去。然而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对待婚姻家庭的观念也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悄然变化着,婚姻家庭关系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固若金汤,离婚的人群越来越多,孤儿也越来越多,于是接踵而来的是一个人们不得不正视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少年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或寄人篱下,致使他们的生活在各个方面都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三)家庭持续贫穷落后,成为孤困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堪忧的根源。家庭是孩子生存发展的第一环境,家庭的贫穷富有决定了孩子的生存发展状况。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孤困儿童家庭收入来源单一,仅靠低保救助资金维持生活,根本就不能满足孤困儿童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要,而且多数不完整家庭的孤困儿童均是由亲属监护抚养,抚养人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老人的生活都需要国家和社会救济,寄养在老人家的孤困儿童的生活更将得不到保障。在调查学习归因时,我们看到,有48.4%的孤困儿童认为学习知识是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有51.6%的孤困儿童以赚钱为目的,这两者其实有共通之处,就是这些孤困儿童普遍把学习当作改变自己生存环境和命运的一种方式和途径,说明与其家庭和生活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他们从小生活在贫困家庭,使得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更好的生存。
(四)亲情缺失温暖不足,成为影响孤困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首要因素。由于很多孤困儿童缺失父亲或母亲的关爱,一些脆弱的孤困儿童就会产生性格或心理上的障碍,如自卑、忧郁、怯弱、狭隘、孤独、沉默寡言、性格内向,也更加容易出现封闭自锁、自暴自弃、双重人格等心理问题。由于监护人监护不力,孤困儿童缺少家庭温暖,导致一些被领养的孤儿,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或精神压力。有的孤困儿童自卑、厌学、弃学等情绪比较严重,甚至于自暴自弃;有的已经出现了成为“问题少年”的苗头。同时,由于个别家庭条件差,经济负担较重,缺乏亲情间的沟通与温暖,导致孤儿性格孤僻,性情冷漠,在人际交往中出现障碍,长期将心里话憋在心里,势必会出现心理问题。
四、改善孤困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对策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做好孤困儿童帮扶救助工作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业。因此,尽政府之责,聚社会之力,集民众之爱,共同推进落实好孤困儿童帮扶救助工作,全方位服务孤困儿童,让孤困儿童如正常孩子一样共享蓝天,健康成长,不仅是孤困儿童的渴望,更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孤困儿童帮扶救助工作纳入政府职责。孤困儿童是这个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最无助的群体,这个群体的帮扶救助是党委政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通过政府的责任行为,保障孤困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一是出台符合孤困儿童生存发展实际的帮扶救助工作意见。结合孤困儿童生存发展实际,出台救助意见,明确孤困儿童救助原则,从机构建设、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提出具体救助措施。通过《意见》的实施,着力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动员和鼓励社会共同参与的孤困儿童帮扶救助工作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帮扶救助满足孤困儿童生存发展需要。二是把孤困儿童接受教育纳入教育帮扶政策体系。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孤困儿童,要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倡导和鼓励各类民办学校参与对孤困儿童教育的资助和支持。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三是对孤困儿童的医疗、住房、就业等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村孤困儿童和城镇孤困儿童分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凡孤儿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所需资金均列入财政预算;对患病孤困儿童就医提供优惠,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基金优先解决孤困儿童的救治费用,慈善组织募集的非定向社会捐赠资金要优先用于孤困儿童的治疗和康复。四是对孤困儿童住房保障问题给予优先解决。对居住在农村的成年无住房孤儿,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资助;对居住在城市的成年孤儿,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优先安排、应保尽保。五是对孤困儿童各项补贴政策充分落实到位。对年满16周岁但未成年的不再读书、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的孤困儿童,要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提供免费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就业特别困难的孤困儿童,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优先推荐其就业。
(二)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孤困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孤困儿童的成长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呵护,而帮扶救助则是解决好孤困儿童生存发展面临困难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不断发展与壮大孤困儿童社会化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并承担主要责任,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的救助体系,促使政府机构、民间团体、社区、家庭、学校等相关主体,共同承担起帮扶救助责任,切实保障孤困儿童的基本需求。一是根据孤困儿童生存发展需要,成立能够依法履行政府职责的孤困儿童帮扶救助机构,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统一组织开展管理孤困儿童帮扶救助工作。二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分类建立孤困儿童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理清需救助人数、救助需求及救助状况,准确掌握孤困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三是加强与慈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其独特作用,改变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为孤困儿童生存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四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积极寻求新的合作伙伴,拓宽与心理方面社会组织和家庭教育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改善孤困儿童家庭教育氛围,加大家庭教育和心理专业方面的指导,全方位为孤困儿童生存发展提供支持。
(三)倡扬和谐稳固的婚姻关系理念,给孩子完整幸福的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完整家庭不仅是孩子幸福人生的起点,也是优良人格形成的源头。一是要教育引导父母承担起家庭责任,共同维系美好的婚姻关系。婚姻家庭关系越牢固,教育子女的条件也就越好。同时,家庭环境也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它的优劣和完整程度,直接影响着孤困儿童的健康成长。父母婚姻关系的存在,是给予孩子正常养育的前提,要教育引导广大父母增强“家”的责任感,努力改变家庭贫穷状况,父母双方共同承担起家庭责任,不能任意妄为,因为父母个体原因,把本应父母承担的责任甩给社会,这不仅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二是要大力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婚姻关系的稳固。在家庭中大力弘扬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弘扬“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亲美德,形成和谐亲子关系,给孩子一个牢固的、可以避风的港湾。三是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为孩子筑起一个爱的港湾。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儿童身心发展过程中,家庭环境和教育起着决定作用。家庭教育能否顺利进行,教育效果是否满意,子女的身心能否得到充分发展,发展水平能有多高,朝什么方向发展,最后能不能成才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说,是由家庭教育环境决定的,良好家庭教育环境,似春日里和煦的暖风,冬日里温柔的阳光,滋润着孤困儿童的心田,沐浴着健壮的幼苗。
(四)加大人文关怀,教育引导孤困儿童养成健全人格。孤困儿童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贫困的生活,亲情的缺失,不安全的成长环境,极易给他们脆弱的心灵带来伤害,产生心理问题,造成人格缺陷,影响健康成长。一是加强沟通,增强信任。教师、家长与孤困儿童在心理上相互理解、信任,沟通是做好心理辅导的基础。在进行心理辅导时,要用儿童的眼光去看他们的世界,体察他们的感受,体会他们的思想,进入到他们的情绪和思维领域之中,以他们的心情去了解他们的心,以他们的思想去思考事物,这样就能深入地观察到儿童的内心世界,体谅儿童的需要。只有当孤困儿童觉得教师和家长是真正理解和体谅他们时,才会舒畅和愉快,把心中的秘密告诉你,并且认真地倾听你的心声,从而接受教师和家长的教育,与孤困儿童的沟通才会取得显著效果。二是尊重人格,保护自尊。心理学家爱默森认为:“教育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儿童追求自尊的意识将化为强大的动力。在对孤困儿童进行心理辅导时要注意尊重儿童的人格。单亲家庭的孤困儿童由于家庭的破损,往往会变得异常敏感,自尊也会变得异常,要么是过强,只要觉得有一点儿不如他人,很可能对他的自尊是莫大的打击;要么是自卑感太重。所以,学校、教师、家长在日常言行中一定要注意维护孤困儿童的自尊,多强调他们做得好的方面,不要过分夸大他们的错误,学习或其他事情失败时,少说泄气话,及时鼓励,父母不能因为太忙、太累而顾不上关心孤困儿童,也不要以大人的标准来要求孤困儿童做一些力所不能及的事。三是增强自信,激励成长。因父母离异或贫困,孤困儿童往往自信心不足,原因是他们过早地品尝到了生活的艰辛和被抛弃的滋味,给他们的心灵和情感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尼德列维托夫指出:“暗示学生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改进的可能性,并把注意力集中在每个学生现有的优良品质和各种表现上。”教师要运用激励功能,激发他们的信念,让他们品尝到成功的喜悦。要经常发现孤困儿童身上的特长、优势、闪光点,多表扬,多激励,让孤困儿童自信阳光的成长。
课题组组 长:张鸿雁
课题组副组长:张晓明
课题组成 员:陈 智(执笔) 徐阳春(执笔) 于春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