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市妇联全面贯彻“八项规定” 严格执行“八个做到”

    时间:2013-07-25

    市妇联全面贯彻“八项规定” 严格执行“八个做到”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市妇联制定下发了《市妇联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将“八项规定”细化为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成为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八个做到”:

    一要深入调研。各项工作调研先行,情况明底数清,方可列计划定目标,坚持做到调研在前,决策在后。

    二要轻车简从。公务活动要严格控制人员、范围和接待标准,坚持做到不违纪、不扰民、不给基层增负添乱。

    三要求真务实。未经党组同意,不得出席庆典、纪念、表彰和论坛等活动,坚持做到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力求实效。

    四要精会简会。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改进会风,节俭办会,坚持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努力提高会议效率。

    五要精文简报。改进文风,力戒文山报海,缺乏指导性、操作性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坚持做到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坚决不发。

    六要厉行节约。大兴节俭之风,倡导节俭办公、节俭办事,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可花可不花的钱,坚决不花。

    七要廉洁从政。严守廉政准则,严守党纪国法及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坚持做到令行禁止,不超标准、不违反规定。

    八要严格监督。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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