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2-01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日前,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哈纪发2016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哈办发〔201527号),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纪律要求,做到懂规矩守规矩。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好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通过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懂规矩守规矩好干部。

    二、严守纪律要求,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二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和福利;三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四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五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六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七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市纪委要求,市妇联设举报电话:84695343,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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