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日前,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哈纪发〔2016〕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哈办发〔2015〕27号),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纪律要求,做到懂规矩守规矩。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好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通过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懂规矩守规矩好干部。
二、严守纪律要求,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二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和福利;三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四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五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六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七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市纪委要求,市妇联设举报电话:84695343,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