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惠民生——
妇联组织创先争优建设“坚强阵地”“温暖之家”
孙钱斌 任正英
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66.05亿元,协调中央及地方财政落实贴息资金7.19亿元,帮助41万城乡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689万和87万农村妇女分别接受了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北京、云南、海南、辽宁4省市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比上届分别提高15.4%、14.8%、10.51%和3.34%,北京、吉林、海南女性进村“两委”比例达到100%;
31个省区市已全部修改完成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
一年来,全国各级妇联组织以“妇联组织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广大妇女‘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积极履行妇联职能,把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融入到组织、引导、服务妇女群众和维护妇女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中,推动各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确保广大妇女得到实惠、普遍受惠、长期受惠。
创先争优要“有阵地为妇女办事”
2010年11月底,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妇女之家”全覆盖的消息让各地妇联组织为之一振。
从10月中旬开始制定实施细则,经过短短的一个多月,北京市妇联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依托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商务楼宇,有力推进全市“妇女之家”创建工作。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市16个区县的2646个社区和3944个村已全部建立“妇女之家”。
以建设“妇女之家”为契机,整体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成为2010年岁末各地妇联组织的重头工作。辽宁、山东、广西、上海、甘肃等地纷纷传来喜讯,实现了“妇女之家”在村、社区的全覆盖。
阵地有了,人员从哪里来,工作经费如何解决,新成立的阵地又该如何发挥作用——这一切都影响着妇联基层组织能否和服务基层妇女融为一体,把党的好政策、妇联开展的重点工作具体落实到基层妇女身上。
江西省妇联依托“党员之家”普建“妇女之家”,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广东省妇联为解决部分地区“妇女之家”挂牌费用问题,向省委有关领导申请专项经费……遍地开花的“妇女之家”进一步完善了妇联基层组织网络,扩大了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的渠道,成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
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联组织,哪里就有妇女工作。
争创“党员先锋岗”、积极参与“我承诺、我践行、我奉献”等活动,广泛开展妇联干部岗位读书活动,有2.4万人次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一年来,创先争优已经成为广大党员、妇联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内在动力与源泉,成为妇联组织奏响“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这个时代强音的重要力量与支撑。
创先争优要“为妇女办实事”
对于河北省鹿泉市山尹村镇张庄村的张凤彦来说,2010年是一个让她“日子红火起来”的年份。
这一年,张凤彦不仅按时还清了2009年通过当地妇联牵线贷到的4万元贷款,而且还净挣8万元,更加可喜的是她又办理了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搁前两年,俺是愁眉不展,一天到晚想着的是怎么生存,没想到小额贷款让俺家的日子红火起来,今天俺还能谈发展,俺也要扩大再生产。”
张凤彦发自肺腑的话,道出了由全国妇联等部门发起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给广大基层妇女带来的实惠。
累累硕果来源于坚持与努力,更来源于创新与突破。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在小额担保贷款实施中,推动担保基金放贷比例扩大到1∶10,并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模式。
江苏省各级妇联将妇女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规定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量大、回收率高、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成效显著的妇联组织给予奖励。
创新担保方式、强化项目服务、完善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让全国妇联发起的小额担保财政贴息政策成为万千创业就业妇女的“及时雨”。
在“两癌”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国妇联在2010年8月启动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探索解决贫困妇女“两癌”治疗费用的新办法。9月29日,吴光丽等来自重庆市40个区县的80名患宫颈癌或乳腺癌的贫困妇女,成为重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的受益者。
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实现新发展。天津市妇联通过“定位选举”、“预留职位”、“增设职数”等新举措,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目标落到实处;江苏连云港市设立专项资金,作为女性进村“两委”的专项培训经费,对全市村妇代会主任、女大学生村官、女党员、女能人等优秀妇女开展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全国妇联牵头多部门启动“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完成了现状调研、政策论证等工作。放宽女性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年龄到40岁、女性可以因生育而延长在研项目结题时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的一系列举措,集中体现了对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发展的现实关切。
解妇女之忧创先进,惠妇女民生争优秀。2010年,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在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用扎实有效的工作,生动创新的实践,将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创先争优要“为妇女解难事”
2010年3月17日,以妇女政治权益、劳动权益以及财产权益保障情况为重点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此次执法检查中,6个小组分赴天津、吉林、山东、安徽、广西、陕西等地。
经过实地调研,一份数据翔实、分析透彻、针对性强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出炉,女性参政议政、“出嫁女”土地权益、女职工生育保险等反映不同阶层妇女利益诉求的议题进入高层视野,引起各方关注。
源头维权,重在实效。据悉,2010年,全国妇联努力推动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积极参与村委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近20部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有关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比例、社会组织成员参与调解等建议被采纳。
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依托贵港市三级维稳平台,把妇女维权纳入地方“维稳基石工程”,进一步推动妇联维权与综治维稳工作在力量上的整合、职能上的融合、工作上的配合、信息上的汇合。
2010年,全国妇联共办理妇女来信来访来电近1.1万件次,交办督办重大案件百余件次。
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以及实事化维权构成了妇联组织纵横互动的维权网络,这个网络中,广大女性是真正的受益者。
和谐社会当先锋,创先争优建新功。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何敏在患有乳腺癌、准备住院手术的情况下,毅然赶赴玉树地震灾区,用生命抢救生命;杨玉玲积极带领全村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典型引领,创先争优。一大批优秀妇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迅速脱颖而出,展现了新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风采,激励着更多的人参与到“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先进”的伟大事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