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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起上访案件的思考

    时间:2012-12-05
       近日又接待了三起村妇代会主任上访案件,其中两起是离职的妇代会主任,她们的年龄都在55岁以上,在村妇代会主任的岗位上工作了20年以上,现在离职了,年龄也大了,基本失去劳动能力,个别的生活非常贫困。现在村里的三职(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工作年满十年的离职干部都有每月200多元的补贴,而她们在村妇代会主任的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有的近30年,在任职期间,曾多次被评为县、乡优秀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优秀计生干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们从年轻的女子变成了白发婆婆,逐渐地失去劳动能力,本来就不高的工资待遇,随着从岗位上退下来后就不再享受,基本生活没了保障。为此多次找到人大、妇联、乡(镇)政府,要求对她们的生活给予一定照顾,但由于没有政策的支持,这项工作一直处于“万分同情,十分无奈”的状态,极大地损伤了基层妇代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严重的是影响了现任妇代会干部的工作情绪,影响到基层妇女工作,影响到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她们提出妇联组织是否向上级呼吁一下,是否与村三职同等待遇,但不必那么多,这样生活有了保障,心理也平衡,也是对其这么多年工作的认可。\r\n   鉴于此,县妇联建议:\r\n   1、上级妇联是否向有关部门呼吁:对于工作年满10年以上的离职村级妇女干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其晚年生活既有保障,也是对其这么多年做妇女工作的认可。\r\n    2、对于那些所在村经济条件差,离职以后没有任何生活补贴,又年老体弱,生活相当困难的离退休的老妇代会主任,是否优先考虑为其办理低保,使其生活既有保障,也体现党和政府对她们的关怀。\r\n    3、走访慰问,每年三八节、春节期间,县、乡妇联对遭受家庭变故或身患重病,无经济来源,致使生活困难的贫困老村妇代会主任,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为她们带去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关怀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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