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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河县妇联2012年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时间:2012-12-05
      今年是“六五”普法第二年,为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县妇女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妇女同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完成市委提出的“市民提素质 管理上水平”战略新目标,为引导全县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紧跟市委战略部署,创新思维,强化举措,全力开创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县妇联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宣传活动。\r\n\r\n  一、高度重视、部门联动,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r\n\r\n  根据市妇联权益部下发的《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县妇联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为做好“12·4”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大法制宣传影响力;二要强化普法重点,增加法制宣传活动实效。三要积极加强与司法部门配合,形成联动。通过法制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在全县营造了妇女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n\r\n  二、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加大法制宣传覆盖面。\r\n\r\n  “12·4”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实际,广泛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面向全县广大妇女、面向家庭、面向全社会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增强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r\n\r\n  1、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扩大普法覆盖面。各乡镇妇联深入到村、屯、社区、街道,围绕妇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活动中,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页1000余份,接受咨询妇女群众200多人次。\r\n\r\n  2、以“流动妇女平安之家”为载体,加大流动人口普法力度。活动期间通河镇富强社区“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共向本区流动妇女发放《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材料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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