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妇联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为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近日,七政街道妇联开展了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讲座邀请了拓亚律师事务所的孙亚丽为50多名妇联干部及妇女群众讲解了“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律责任”知识讲座。
孙律师利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为大家讲解了 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内容,使在座的辖区居民了解了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
通过孙律师的宣讲,广大辖区居民更加了解了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她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活动现场孙律师就部分居民提出的法律知识进行了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