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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岗区妇联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时间:2016-07-12

    南岗区妇联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为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近日,七政街道妇联开展了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讲座邀请了拓亚律师事务所的孙亚丽为50多名妇联干部及妇女群众了“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律责任知识讲座

       孙律师利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为大家讲解了 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内容,使在座的辖区居民了解了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  

    通过孙律师的宣讲,广大辖区居民更加了解了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活动现场孙律师就部分居民提出的法律知识进行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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