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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岗区妇联学习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时间:2019-03-12

    南岗区妇联学习贯彻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区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后,区妇联迅速贯彻落实了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总结如下:

    南岗区妇联主席何丽雯要求负责纪检工作人员为全体机关干部发放《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要求全体成员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学习,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读懂内容并有效执行条例把《条例》的学习作为会前学习的内容,并将《条例》列入妇联普法计划,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通过此次学习,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善。上班时间不与他人聊天,不唠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脱岗离岗;不办事拖沓。能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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