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区妇联、区检察院联合召开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暨“首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通过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非公开听证会,对未成年人父母依法训诫并制发“督促监护令”。
“三八”妇女节前夕,14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步履匆匆地走进了南岗区检察院,在这里他们接受了一次特殊的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而这也是自《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伊始南岗区家庭教育指导第一案。
南岗区妇联、区检察院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制定出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一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二是融通携手多方力量,深化与教育、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衔接机制;三是契合“两法”实施要求,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打好未成年人法治“组合拳”。
活动当天,检察官对涉案14名未成年人父母进行训诫和教育,检察官向其宣读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引导他们正视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家长开展训诫和教育:“你们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管教不严、缺乏沟通,对孩子学习、交友以及为人处世方面的引导不够等问题,致使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区妇联、南岗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区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对此发表了意见。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之际开展此次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也有助于营造重视家庭教育、培树新时代优良家风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推动我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驶入快车道。
下一步,区妇联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和协商推进,共同培育支持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合力抓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围绕教育方向、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沟通方式等方面,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家庭教育实际,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化建设,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