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首项《家庭教育服务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发布

    时间:2022-01-01

     12月30日,由哈尔滨市妇联提出并归口、哈尔滨市文明家庭建设促进会起草的《家庭教育服务规范》,经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颁布,将于2022年1月30日正式实施。该《规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服务急需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背景下发布的,是我国家庭教育服务领域第一项地方标准,是为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探索新路径、引领新方向贡献的“哈尔滨方案”。

     《规范》全文2.5万字,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正文五章节及附录、参考文献共同构成。正文从家庭教育服务管理实际出发,遵循规范性、适用性、前瞻性、专业性等编制原则,对家庭教育总体原则和要求、管理、服务类型、服务要求、质量管理与监督等工作进行全链条、全域化、全过程、全方位的统筹规划和科学设计。《规范》结构严谨、内容全面、措施具体、科学合理,亮点特色鲜明。一是系统性强。《规范》从家庭教育服务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服务管理、服务类型、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专业要求,对服务活动闭环中的各个环节提出专业性标准要求,形成了规范体系。二是指导性强。《规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儿童为本、家长主体的原则,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行指导和规范,方向正确、规范清晰。三是实操性强。《规范》对专业机构提供的个案咨询、指导课程和实践活动等常见的三大类家庭教育服务活动从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标准化要求和操作性指导,特别是提出的家庭教育课程每年宜30学时以上、以资料性附表方式提供标准依据等内容,便于具体操作实施、落地见效。

     《规范》历时一年的时间,制定过程是一份从无到有的创造性工作。2020年10月,哈尔滨市妇联把握时机、扛起责任、主动作为,率先倡导建立家庭教育服务规范地方标准。2021年初,委托哈尔滨市文明家庭建设促进会成立起草小组,承担起草任务。起草小组通过调查研究、深入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省内外家庭教育服务专家、行业从业人员、家长等群体意见建议,经专家反复论证和综合评审,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

     《规范》是家庭教育服务的“坐标系”、家庭教育问题的“指南针”、家庭教育实操的“说明书”、家庭教育指导的“浏览器”。它的颁布,为我市家庭教育服务工作提供了完整的评价指标、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标准化的视角,以及精细化、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有力地推动我市的家庭教育服务从没有规范、没有标准的发展阶段进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新阶段,家庭教育服务工作进入标准引领、制度护航的新时代。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该《规范》是市妇联对家庭教育的有益尝试和探索,还将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市妇联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优势,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家庭教育服务领域开创出蓬勃发展、有序发展、合规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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