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讲法”微课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

    时间:2021-10-15

    问:老年节是哪天?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规定,中国老年节为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设立老年节,有利于更好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健康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2013年的重阳节也成为了中国首个法定的老人节。

    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多大年龄的公民?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问: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尽哪些义务?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问:赡养人对老年人住房保障应尽哪些义务?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6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问:赡养人能否以老年人再婚为由拒绝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问:国家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如何救助?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问:对有法律需求且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如何救助?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6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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