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妇联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时间:2020-04-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妇联干部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广大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党委政府决策妇女工作提供依据,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就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新时期妇女儿童重点工作、妇女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市妇联全年重点工作和机关各部(室)全年重点工作进行调研,通过深入基层,真正了解妇女群众最迫切的利益诉求,进一步提高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妇联工作水平。

    第二条 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由各部(室)召开部门会议讨论通过部门年度调研计划,确定本年度的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和实施步骤,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呈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实施,确保高质量的完成调研任务。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带头搞好调查研究,保持深入、谦虚、求实、艰苦、勤奋的调研作风,做到知真情、掏实底,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的调研。

    第四条 倡导“分析统计出观点”的调研方式,因地制宜使用文献调查、集中座谈、实地考察、集体走访、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调研方法,努力实现调研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 各部(室)要结合年度调研计划,完成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优质调研报告,务求取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调研成果。

    第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带头撰写调研报告,积极参加调研报告评选,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努力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第七条 定期交流展示调研成果,对调研中形成的好建议、好对策集中进行交流展示,推动优秀调研成果转化,使调研成果直接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妇女事业,以最新的妇女研究成果推动妇女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黑ICP备:2021005707号-1
    Copyright 2009---2012 Heilong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302290001 Beian黑公网安备 23022902000102
    中国妇女网 | 黑龙江省妇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建议使用标准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